根据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<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(试行)>》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6〕1号)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》(粤自然资发〔2025〕2号)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(试行)》(粤自然资发〔2024〕4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《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(清远市优锦乐人工智能科创园项目)》公示如下:
1.项目名称: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(清远市优锦乐人工智能科创园项目)
2.公示类型:方案公示(详见附件)
3.公示时间: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5日,共7个自然日。
4.意见反馈方式:项目详细情况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qingcheng.gov.cn/)查询。相关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话向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提出(如通过邮寄信件反馈意见,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邮寄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六号区高新区、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空间规划组(509室)。联系电话:0763-3344020。
附件: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(清远市优锦乐人工智能科创园项目)公示图纸
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(清远市优锦乐人工智能科创园项目)公示图纸.pdf
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
2026年3月6日